財務處

關于2021年度經費預算下達的通知
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3-30瀏覽次數:28

閩交院財〔2021〕2號

各二級學院(館、中心)、處(部、室):

根據福建省教育廳《關于下達2021年度預算的通知》(閩教財〔2021〕5號)文件精神,結合學院2021年度發(fā)展計劃和工作任務目標、“雙高”建設任務書等情況,經學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討論、院長辦公會研究,并經學校黨委會審議批準,現將學校2021年度經費預算下達給各部門、各單位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
一、認真做好預算執(zhí)行的控制管理

要牢固樹立過“緊日子”的思想,本著厲行節(jié)約的原則用好項目經費,嚴格執(zhí)行剛性預算。各部門、各單位要嚴格把好關,對不在2021年初預算范圍內的支出,原則上不得支出。

二、建立科學可靠的績效評價和考核體系

(一)學校實行“零基預算”,各項目應按申報時承諾的完成時限,加快預算執(zhí)行進度。對一些開支內容與預算不符、績效不良的項目,將進行暫停、削減或取消相關預算,以達到優(yōu)化資源配置的目的。

(二)除科研(課題)經費和國家有明確規(guī)定的專項經費外,每個項目經費要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結,預算未執(zhí)行的一律收回學校。

(三)年終各項目負責人應對所承擔的項目預算執(zhí)行情況進行總結和分析,各部門、各單位預算執(zhí)行情況將納入學院績效考評,預算完成情況作為部門績效考核依據??冃гu價優(yōu)良的部門,下一年度經費預算將在資源配置上給予一定的傾斜。

三、強化人員經費和“三公”經費管理

績效工資改革方案實施后,凡各部門、各單位涉及個人各種補貼開支一律按照學院關于績效工資管理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
涉及“三公”經費開支應嚴格按照《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公務接待管理辦法》(閩交院辦〔2017〕29號)、《中共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(jié)約反對浪費的實施意見》(閩交院黨〔2014〕413號)、《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差旅費壓減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閩財預函〔2020〕9號)等文件精神等執(zhí)行。

四、嚴格控制部門預算經費的調整

各部門、各單位要嚴格按照預算下達數執(zhí)行,確需調整的,應嚴格按照《福建船政交通職業(yè)學院預算管理辦法》(閩交院財〔2019〕2號)有關規(guī)定和程序辦理,各部門、各單位的項目支出不得擠占專項經費使用,不得突破學校下達經費項目預算數。對于一些政策性或有重大事項確需追加預算的,必須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和程序要求,報學校黨委會審批后執(zhí)行。

五、嚴肅財經紀律,嚴把項目審核關

各項目經費報賬應依照財經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和學校財務制度的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各部門、各單位應對項目經費進行嚴格審簽,對經費支出的真實性、合理性、合法性、效益性負直接責任。


附件:1 2021年度經費預算項目清單(含雙高專項).pdf

     2 2021年實驗(訓)室建設項目庫儲備一覽表.xlsx